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,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在下列情况↓下,应进行可靠性鉴定
1.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ㄨ继续使用时
2.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
3.进行改造或▼增容、改建或〇扩建时
4.遭受灾害或事故时
5.存在较严重㊣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、损伤、变形时
在下列情况下√♀,宜进行可靠性鉴定
1.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♀测时
2.需要进行全面、大规模维◥修时
3.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
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、构筑∮物整体时,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:
1.结构进≡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
2.结构存在〓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
3.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
4.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◥响时
5. 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
6. 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
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、构筑物整体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,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
鉴定@ 的目标使用年限,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、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,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。
对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,可根据不同的目标使↘用年限